一、专业类别(领域)简介
计算机学院于1996 年开始进行软件工程相关的应用研究,2006 年获批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点,2011 年获批软件工程一级硕士点,2021 年获得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招生资格。经过十几年在软件工程领域的积累,形成了领域软件工程的学科特色,培养了一批应用型人才, 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该学科成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 SCI 、 EI、ISTP 等收录 180 余篇,承担国家基金、省基金 10 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 12 项。
专业积极与相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进行国家、地区政治、经济发展急需的政策和技术研究。近 3 年,先后与浪潮集团、青软集团等 10 余家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合作,建立了 11 个产学研示范基地,为企业解决了技术难题,赢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智能优化算法及其应用、大数据与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与多媒体计算以及计算生物学等4 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主要根据人才市场和工程实践教学基地需求动态设置,学生可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个人兴趣爱好侧重某一方向或多方向选修课程。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 以及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成为适合软件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级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三、学制
实行以基本学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年限。基本学制为 3年,其中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5 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按照《聊城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聊大校发〔2017〕60 号)执行。
四、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双导师负责制,构建由校内导师和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双导师指导体系,共同承担专业实践、项目研究、课程学习与论文撰写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五、课程设置
(一)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专业化、体系化与科学化。
本专业构建体现专业学位实践创新特点的课程体系,在专业选修课程开设、学术前沿讲座等方面积极引入校外资源,鼓励和引导学生利用多样化的国内外高校和专业机构的课程资源。
(二)课程类型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类型分为学位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学位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1.学位公共课
学位公共课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 以及《专硕公共英语》。
2.学位基础课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学位[2020] 19 号),本专业开设《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算法设计与分析》、《高级软件工程》以及《工程伦理》4 门基础课。
3.学位专业课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结合本学位点的师资优势,专业课采取专题化、模块化的方式设置,注重理论性与实操性的结合,主要课程为《高级数据库系统》、《高级操作系统》以及《数理统计》3 门。
4.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根据软件工程硕士的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由本专业自设。为了增加学生选修空间,实现学生知识扩容与能力提升,本专业设置了《人工智能原理》、《智能计算模型与方法》、《自然语言处理》、《大数据原理与实践》、《高级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领域前沿技术讲座》、《科研论文写作》、《最优化理论与技术》、《机器学习》以及《物联网及其应用》10 门专业选修课。
5.补修课
跨专业类别(领域) 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工程数学》、《数据结构》以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3 门课程。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计学分。
(三)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1.本学位点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任课教师制定和实施所授课程的统一教学大纲、计划、教材、教学要求和考核方式。根据该专业学位特点和具体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本专业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学分。考核方式采用闭卷笔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多种形式。学位课(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成绩70 分为合格,其他课程成绩 60 分为合格。课程考核不合格者须随下一级重新修读,学习成绩单中此门课程显示重修。成绩不合格且在毕业资格审查前未完成重修者,应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提前办理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公共课需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研究生只能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
六、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是指课程学习之外的前沿讲座、专业实践、中期筛选等必须完成的必修环节。培养环节不计学时,计入学分。
(一)前沿讲座
前沿讲座旨在使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提升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应贯穿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前沿讲座不少于 10 次,包括各类学术论坛、学术沙龙、学术会议等;另需主讲前沿讲座或学术报告 2 次。前沿讲座考核合格获得 1 学分。
(二)专业实践与考核
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 1 年的专业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学院已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实践,或者结合工程项目到用户单位实践。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需要在本校实践的研究生, 需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专业实践占 6 学分。
研究生须在第 1 学年末,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并提交实践计划,并按预先计划的方案逐步完成;每个专业实践环节完成后,研究生须做自我鉴定,并由指导该环节的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实践部门的专家)做出评定;专业实践完成后,研究生须撰写 1 份不少于 5000 字的实践总结报告。研究生一般应结合专业实践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
实践表现、总结报告经导师组成的评定小组评审通过后,合格获得 1 学分。
(三)中期筛选
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考核制度,全面考察研究生思想品德及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并着重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专业实践实施情况。参照《聊城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21〕101 号)。
中期筛选工作在第 4 学期进行,中期筛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获得 1 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终止培养过程,按相关程序做退学处理。对“实践创新能力差”难以立即确定的,经研究生申请,导师(团队) 认可,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可申请进行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相关程序做退学处理。
(四)科研成果
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应符合学院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
七、学分要求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培养环节、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补修课程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 44 学分。
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7 学分)、学位基础课(9 学分)、学位专业课(9 学分),本模块共 25 学分。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4 学分)、专业选修课(≥6 学分),本模块至少修满 10 学分。培养环节包括行业前沿讲座( 1 学分)、专业实践(6 学分)、专业实践考核(1 学分)、中期筛选(1学分),本模块共 9 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学生需要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1-2 门,本模块不计学分。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论文开题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须在第3 学期 10 月份前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报告论证,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答辩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12 个月。
(二)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根据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 5 学期 12 月份前完成。
(三)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外审资格申请
第 6 学期 3 月份,研究生向学校提出毕业资格申请,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参与学位论文外审的资格。
(四)论文预答辩、外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照聊城大学最新的相关办法和通知要求执行。
九、其他规定
本次修(制)订的培养方案自 2024 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